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省级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18 来源: 江西人大新闻网 作者:佚名
省财政厅厅长 朱斌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政府委托,现提出2021年省级决算报告和省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报告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省级决算情况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省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基本一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8亿元,为预算的108.9%,比2020年决算数增长88.7%。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921.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670.4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21.4亿元、调入资金85.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01.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4亿元,收入总量为4661.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7.9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增长13%。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0.4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579.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3.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5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4亿元,支出总量为4523.8亿元。收支扎抵,年终结余138.1亿元。
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税收收入385亿元,为预算的108%,增长1.7倍。其中,增值税283.1亿元,增长2.7倍;企业所得税77.7亿元,增长52.7%;个人所得税23.2亿元,增长84.2%。非税收入167.8亿元,为预算的111.1%,增长10.6%。其中,专项收入76.1亿元,增长40.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4亿元,增长38.4%。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亿元,增长4.7%;教育支出175.6亿元,增长12.5%;科学技术支出21.9亿元,增长7.9%;卫生健康支出21.2亿元,下降26.6%;交通运输支出139亿元,增长6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8亿元,增长9.9%;节能环保支出8亿元,增长2.8%;农林水支出104.9亿元,增长16%;债务付息支出23.2亿元,增长8%。
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其他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中央补助情况。2021年中央补助收入2921.2亿元,下降3.7%,主要是2020年为应对疫情冲击,中央下达了一次性特殊转移支付。其中:返还性收入259.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08.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3.3亿元。
转移支付安排情况。2021年,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支出2579.5亿元,下降0.2%。其中,返还性支出429.1亿元,增长86.5%,主要是按照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方案,2021年新增安排返还市县收入基数189.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792.4亿元,下降10.4%;专项转移支付358亿元,增长0.7%。
预备费使用情况。2021年,省级预备费预算安排10亿元,实际支出1792.7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主要用于省属医院支援地方疫情防控物资补助,以及我省支援河南防汛抢险救灾等,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结余9.8亿元,已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基建投资情况。2021年,省级基建投资预算安排5.2亿元,当年全部下达,主要用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创新项目、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等方面,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
“三公”经费开支情况。2021年,全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3亿元,比上年压减1.4%。省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亿元,比上年增加1382.1万元,增长7.3%,主要是按照应对疫情过紧日子要求,2020年暂停了部分公车购置,2021年根据工作需要购置了部分公车,费用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5.7万元,减少38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亿元,增加1798.2万元;公务接待费2064万元,减少30万元。
政府债券收支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扎实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分配、使用等各项工作。2021年,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290.7亿元。从预算类型看,一般债券662.8亿元,专项债券1627.9亿元。从举债类型看,新增债券1776.8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公共卫生、水利、乡村振兴等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513.9亿元。从债券期限看,5年期债券339.5亿元、7年期债券538.8亿元、10年期债券447.8亿元、15年期债券471.6亿元、20年期债券148亿元、30年期债券345亿元。从举借层级看,省级举债244.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64.5亿元,再融资债券80.3亿元;转贷市县政府债券2045.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612.3亿元,再融资债券433.6亿元。2021年末我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013.3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10041.4亿元以内。
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结转结余资金61.8亿元,其中:本级使用48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使用13.8亿元。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情况。2021年,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36.8亿元,加上当年开源节流挖潜,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4亿元,年末基金余额292.2亿元。平衡2022年省级预算调出178.6亿元后,基金余额113.6亿元。
预算周转金收支情况。2021年,省级预算周转金年初、年末余额均为2亿元,当年无变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0.5亿元,为预算的95.9%,增长26.5%。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0.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627.9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2.1亿元、调入资金4.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3亿元,收入总量为1857.1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4.7亿元,完成预算的144%,增长8.6%。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11.1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731万元、补助市县支出32.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496.5亿元、调出资金32.8亿元,支出总量为1816.4亿元。收支扎抵,年终结余40.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1亿元,为预算的97.1%,增长8.3%。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2亿元,收入总量为16.7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增长80.3%。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1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3.4亿元,支出总量为14.8亿元。收支扎抵,年终结余1.9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36.2亿元,为预算的118.3%,增长34.6%,主要是社保费恢复正常征收,以及为落实全国统筹要求。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08.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9.5%,增长10.5%。当年收支结余127.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72.3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数与执行数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年初执行数为预计执行数。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项目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省级决算草案。
2021年,全省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决议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强化资源统筹,保持支出强度,有效防范风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财政保障。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推动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统筹1894亿元专项债券、基建专项等资金,快速投向市政、产业园区、“两新一重”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支持扩大内需,通过安排专项资金等推动消费扩容提质,全力支持商贸物流、航空客货运等协同发展。不折不扣抓好中央57项税费优惠政策和我省10项惠企政策落地,全年为经营主体减税降费1130亿元。稳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1310.5亿元快速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融资担保、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财政金融工具撬动资本超2000亿元,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进一步显现。
二是强化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聚力赋能。加快科技自立自强,省级科技专项投入四年内实现翻番,达到16亿元,重点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出台优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17条硬措施,为科研机构和人员减负松绑。大力支持工业、农业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试点,强化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城等建设投入,加大独角兽、瞪羚企业梯次培育支持力度,推动“03专项”成果加快转移转化。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统筹17.1亿元助力数字经济、新能源等产业协同发展;推动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强链补链。
三是强化财力保障,推动重大战略落实落地。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级衔接补助资金40.1亿元,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资金绩效评价连续五年获全国优秀;持续扩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范围,28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支持。统筹95.2亿元保障3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完成,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落实好各类农业生产补贴政策;启动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农业巨灾保险试点,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绩效考核获中央1亿元奖补。统筹资金首次设立省对设区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支持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枯竭城市等高质量发展。支持鹰潭入选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并获10亿元奖励。
四是强化兜底保障,推动民生福祉持续改善。51件民生实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完成。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疫情防控和疫苗免费接种资金,支持打赢铅山突发疫情阻击战、歼灭战。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强化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员就业支持,运用贴息和奖补撬动创业担保贷款179.2亿元。全省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18.4%,居全国前列;义务教育“双减”、职业教育提质等各层次办学经费保障有力。稳步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水平和困难群体补助标准,强化养老、托育等服务供给。不断完善流域、森林、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东江、渌水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落实到位,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大长征文化公园等红色资源保护投入力度,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传承,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旅游事业发展。同时,统筹资金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应急救援等民生建设。
五是强化风险防范,推动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出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17条硬举措,定期向设区市党委、政府通报债务风险等级变动情况,全省隐性债务增量有效遏制、存量有序化解;严格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把控,督促依法依规使用债券资金。强化县级“三保”预算审核与运行监测,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全省县级“三保”运行总体平稳。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分担机制,提高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推动社保基金可持续运行。常态化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监管,强化预算管理监督和财政内控内审,资源统筹、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等财政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六是强化改革攻坚,推动财税体制更加完善。出台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省级零基预算改革和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涵盖目标、监控、评价、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逐步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在公共文化、自然资源等领域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赋予设区市更大预算管理权限,压实就近监管责任。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推动非税收入收缴“跨省通办”,教育缴费、交通违章等非税缴款实现掌上办理。
与此同时,我们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认真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持续优化预决算编报;积极做好全省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工作;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交流,认真办理意见建议。
2021年省级决算草案已经省审计厅依法审计,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省生态环境厅部门决算草案,及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审核。从人大、审计监督和2021年预算执行的情况来看,省级决算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单位预算执行需进一步严格规范,有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还要提升,一些单位绩效管理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部分单位投资项目预决算评审还不够规范,少数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还不到位,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逐项对照,推动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二、2022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住、进好、调优”原则要求,全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相关决议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大力支持“六个江西”建设,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别是,面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叠加影响,省财政切实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各项政策往前安排、加快节奏,有力应对困难挑战,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政策配套靠前发力,坚决贯彻我省稳住经济发展43条,细化提出16条财政举措,安排110亿元真金白银保障政策落地;全年政府债券已于6月底全部发行完毕,并快速形成实物工作量;省级主要支出项目已下达970.4亿元,进度为90.4%;直达资金指标分配率达90.7%。支持纾困稳岗精准发力,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势,千方百计稳住经营主体保就业。坚决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退还留抵税额344.6亿元,惠及3.7万余户企业;着力降低社保费率,缓缴社保费,为企业减轻社保负担约12.4亿元;减免国有房屋租金2.5亿元;安排就业创业补助和贴息资金21.4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稳固基层运转协同发力,对县市财力性转移支付新增下达300亿元以上,全面覆盖基层“三保”新增支出需求,同时加大库款调度,有力支持市县基层保运转、稳增长。各地各部门聚精会神抓好政策执行,在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形势下,着力支持经济重回正常轨道,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2亿元,增长2.6%,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1.3%。其中,税收收入1000.9亿元,下降12.6%;非税收入751.1亿元,增长33.6%,主要是各级财政一次性清缴结存在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5.7亿元,下降1.1%,主要是经济下行叠加疫情、洪涝灾害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放缓。全省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2941.4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为79%。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3亿元,增长17.3%,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31.1%;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8.8亿元,增长10.8%。
上半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2.7亿元,下降27.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51.5亿元,下降28.9%,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下行,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73亿元,增长39.9%,主要是今年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上半年形成支出增加较多。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5亿元,增长17.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亿元,下降47.9%,主要是部分县区处置国有资产一次性上缴的收入尚未形成支出。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96.1亿元,下降10.7%,主要是受新增出台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收入下降较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20.9亿元,下降7.4%,主要是2021年推动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相关支出增加较多。
当前,超预期因素给经济发展带来不小冲击,财政运行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减收明显。4月、5月当月财政收入大幅下降,累计增速由一季度的13.7%回落至上半年的2.6%。二是“紧平衡”状况突出。由于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土地市场低迷,各级政府财力普遍紧张。同时,基本民生、疫情防控、助企纾困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紧平衡状况加剧。三是防风险任务较重。地方政府法定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存量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仍然艰巨,局部地区风险不容忽视。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省人大监督指导下,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更加精准、可持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切实提升政策效能,主动作为、应变克难,以更大力度落实稳住经济发展43条和财政举措16条,扎实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稳住投资,拉动增长。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作用,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加快支出进度;按要求对专项债扩大支持范围,健全项目储备常态化滚动机制。抢抓国家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契机,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扎实开展全域系统化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加快补齐公共服务领域基础设施短板,支持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充分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强化盘活存量资金管理,精准有效支持新项目建设。强化地方消费刺激政策奖补,支持基本消费品和大宗商品保供稳价,推动商贸、旅游等各类消费释放潜力。
二是保住主体,激发活力。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全力以赴稳住经营主体。实施税费优惠政策企业直接联系点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做好更多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对市县落实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按体制应由市县负担部分,全部转由省财政负担。按中央要求落实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小微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工作。稳步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更多合作业务,对外贸外资、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实行“白名单”服务,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扩大社保费缓缴范围和延长期限,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扎实推动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水电气网成本降低。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份额,对部分小微企业给予评审优惠。优化完善惠企资金兑现“直通车”。
三是聚焦战略,协同发展。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若干措施,落实好基础研究和人才类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支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加大涉粮资金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对设区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统筹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和乡村建设。扎实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支持实施强省会战略,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推动革命老区对口合作落地落实;支持赣江新区激发活力增强实力;强化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财税政策支持。
四是保障民生,办好实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强化县级财政“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健全“三保”保障支出标准体系,加快暂付款消化清理,推动建立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加强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监测,对压力突出的县区实行“一县一策”,确保不出问题。一体推进民生实事工程、全面建设幸福江西和民生保障制度改革攻坚行动。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系列政策,加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加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适度提高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支持托育和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加大各阶段教育投入,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政策,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体系,支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推动定点医院和永久性方舱医院建设,支持集中隔离点储备。提前谋划2023年民生实事工程,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是改革攻坚,提质增效。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市县零基预算推广步伐,健全项目支出标准。研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持续盘活存量资金,精准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监管。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推动更多服务事项掌上办理。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压实部门绩效目标和预算同步编制责任,扎实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强化转移支付、部门预算等绩效监控和结果应用,做到花钱务必有效、无效务必问责。
六是筑牢防线,确保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落实违规使用处理处罚机制,确保法定债务不出风险。严格落实常态化核查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完成化债任务,稳步推进融资平台优化升级,加大风险缓释力度,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建立省与市县政府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入长效机制和支出责任分担机制,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督促市县加大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力度。扎实推动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强化内控内审,加强财会监督,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力度,落实巡视、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财政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3/04/14/0200278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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